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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操控资质:按无人机类型分档管理
2025-06-26
法规依据
:
第十六条:“操控小型、中型、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操控员执照;操控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。”
第十七条:“操控微型、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,但需掌握操作方法;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、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,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。”
具体要求
:
大型/中型/小型无人机
(空机重量>4kg或起飞全重>7kg):商业用途操控员需持有
中国民航局(CAAC)颁发的无人机操控员执照
(视距内/超视距等类别);
微型/轻型无人机
(空机≤4kg且起飞全重≤7kg):仅娱乐用途无需执照,但需实名登记且限高120米;商业用途需按实际重量判断是否需持证(如用于测绘、广告拍摄等需持证);
常规农用无人机
(用于农业植保等):操控人员需通过
农业农村部门或指定机构的培训考核
(无需CAAC执照)。